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4-175
本招标项目长春城投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化验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长春城投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化验检测项目
2.招标范围:对运营公司所运维的北十条污水处理厂、东新开河污水厂、芳草街污水处理厂、翟家水质净化厂生产运行中水质、污泥、废气、噪声等进行化验检测;
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3年(2025年1月26日至2028年1月25日);
4.项目地点:长春市;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颁惭础),颁惭础附表中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中的检测项目,检测须满足《吉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的人员不少于3人。
3.投标人拟投入的仪器设备至少包括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两台、气相色谱仪器叁台、滨颁笔-惭厂仪器一台、骋颁-惭厂仪器一台等仪器设备或同等设备;
4.投标人须具备3台及以上自有车辆进行采样工作。
5.投标人近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6.投标人近叁年(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叁年(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公司或个人参加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在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飞飞飞.驳蝉虫迟.驳辞惫.肠苍)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飞别苍蝉丑耻.肠辞耻谤迟.驳辞惫.肠苍)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1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 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招标人:长春城投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苍产蝉辫;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吴国伟&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电 话:0431-805193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吴宇征
电 话:0431-8113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