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于深化国有公司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长春市市属国有公司布局优化和重组方案》要求,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原“长春城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长春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春资环集团”)。
更名后,公司主体资格、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信息均保持不变,原业务关系、资产权属、债权债务及签署的各项合同协议均由长春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有业务对接渠道不变。
特此公告!
长春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4 日